頭份警圍捕拒檢車輛|查獲毒品開出40張罰單送辦

2026-04-26

記者蔡小雪/苗栗報導

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員警,於4月25日晚間8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,在頭份市永貞路一段與台1己線路口,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未開啟頭燈行駛,隨即示意停車受檢,未料駕駛見警方攔查後竟加速逃逸。

 

警方立即通報線上警網攔截圍捕,最終於中央路與自強路口成功攔停該車。經查,車內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及依託咪酯等違禁物品,當場將車上3人帶回偵辦。

 

毒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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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表示,駕駛楊男(71年次)、副駕駛林女(95年次)為情侶關係,另名乘客陳男(82年次)為友人。3人當時先由楊男與林女開車載乘客陳男,原欲再前往找其他友人,途中遭警方查獲。全案依違反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及公共危險罪嫌,移送台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
 

此外,警方針對該車輛違規行為,共開出40張交通違規罰單,裁罰金額約25萬元,違規項目包括危險駕車、紅燈右轉、未依規定轉彎、未依規定使用燈光、闖紅燈、逆向行駛、毒駕、無照駕駛及扣車等。

 

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表示,警方對於拒檢逃逸及涉毒犯罪行為絕不寬貸,將持續強化巡邏勤務與路檢作為,積極打擊不法,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