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伯酒駕挨罰11萬元拒繳 經扣押不動產及存款後繳清
2024-05-06

【視傳媒/記者范家豪/屏東報導】 屏東潮州有一位阿伯,110年清明連假騎機車經過潮州夜市附近,被警察抓到酒精濃度超標,監理站對他開罰2萬2500元,由於男子係持普通小型車駕照騎機車,車輛還因此被記違規點數5點;到了同年底的最後一日,適逢元旦3天連假的第一天,阿伯又被抓到在潮州夜市附近酒駕騎車,因為是5年內第2次酒駕,監理站這回對他裁罰9萬元,並吊銷汽車駕照3年。

 

 義務人對2張酒駕罰單都不予理會,案件今年陸續被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,分署收案後曾通知男子到場報告財產狀況,但阿伯並未理會。

 

 分署調查發現義務人名下有好幾筆在潮州鬧區的不動產,存款餘額也有上百萬元,旋即發函郵局凍結阿伯的存款,經郵局回報足額扣押後,由於男子始終未與分署執行人員聯繫,書記官遂核發收取命令,終於為國庫追回義務人欠了3年的11萬餘元酒駕罰單。

 

▲書記官製作扣押命令凍結義務人存款(示意圖)。(圖/屏東執行分署)

 

 屏東分署表示,酒駕義務人除了會接到罰單外,可能還會被記點及吊銷駕照,駕照一經吊銷,需重新考照才能再行開車上路。本件義務人被抓到酒駕的地方都在住家附近,可能是在離家不遠處喝酒,如果搭乘計程車,也許起跳價100元就足以支付單趟車資。

 

 屏東執行分署呼籲:週末或連續假期時小酌放鬆或親友宴飲機會多,酒後可搭乘計程車、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或找代駕,否則節省了100元的計程車車資,卻得面臨高額罰單、記點及吊銷駕照的後果,非常不划算,也可能危害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,提醒切勿酒駕上路。